河源鸿昇私家调查
service tel

13728687007
13728687007

站内公告: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3728687007

13728687007
13728687007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15号嘉信商务大厦

当前位置: 首页 > 侦探咨询

河源专业私家侦探-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东人社监字〔2025〕第158号)

时间:2025-10-17 09:19:03

 

河源专业私家侦探-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东人社监字〔2025〕第158号)

河源市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53YRP90R:

你们机构把新河中央北区二期室内装修的墙面涂料部分工程承包给了於刘锋,我局处理於刘锋投诉的拖欠工资事件,由于你们机构不配合劳动保障监督,电话联系不上,按法律规定送达方式无法送出,或者拒绝接收法律文件,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8号)这一法律文件。

经过核查:被告方在东源县负责新河中央北区二期室内墙面乳胶漆专项施工时,将工程分包给於刘锋,在此过程中河源专业侦探公司,在劳动权益监管方面,违背了国家及本省相关劳动法规,具体表现为:

没有依照本机关下发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文书》《劳动保障监察通告要求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施调查或协作处理欠薪事件》的指示,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也没有配合进行询问调查。

第二份文件依据法规签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纠正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8号),要求限期修正,但对方无视规定,至今未予执行。

单位上述做法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等法规规定河源包养小三取证,单位拒绝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接电话,多次公告要求接受询问调查,单位均未前来,单位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河源的调查公司,责令改正后,单位仍未改正。

根据相关法规条款河源的调查公司,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以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等,现决定对被告知单位实施以下行政处分措施:

得知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我方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公告,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人员并未配合调查河源出轨取证公司,也未参与解决问题,因此决定对其处以两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合计: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内容,如果被告知单位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持有不同看法,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后的三天内,带着相关证明文件来我局进行说明和辩护;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进行说明或辩护,就看作是自动放弃了说明和辩护的权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若对这份法律文件有异议,可自收到文件之日算起六十天内,向东源县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年内,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这份法律文件仍会继续生效。

特此公告。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立即在线咨询 关闭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15号嘉信商务大厦    电话:13728687007     传真:13728687007
Copyright © 2012-2025 河源鸿昇私家调查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