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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22 09:20:26
河源请侦探-佳约定前生,六礼乃明备!旧时河源婚嫁习俗演变略记
1932年和平林寨谦光楼里,有个叫陈昌平的富家子弟,他刚娶了位河源籍的新娘,名叫邝丽鸳,这幅画现在林寨收藏着。
1949年,河源人士受基督教影响举办的西式联姻仪式,相关影像资料现保存在美国南加州大学图书馆。
核心提示
“三八”妇女节快要到了。俗话说:“男人怕选错职业,女人怕选错丈夫”,还有人讲,成家是女人的另一次转世,这说明婚姻对女性太关键了。正派人的准则,是从夫妻关系开始,等到了最高境界,就能体察天地间的道理。夫妻是伦理的根本,婚姻关系到社会风气,“向上要供奉祖先,向下要延续后代”。过去河源地区的婚礼仪式相当复杂,部分传统已经不再流行,部分仍然存在河源私家侦探收费标准,而部分则因社会的发展发生了转变。
敬兹新姻,六礼不愆 繁琐的嫁娶仪式
家庭是人生重要阶段,对个人快乐有显著影响,家庭生活有和谐美满、相敬如宾的,有彼此喜欢、感情深厚的,也有争吵不断、勉强维持或因故分离无法相伴的,俗话说得好,美满的家庭往往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苦衷。在过去,女子只能听从父母安排、媒人撮合,面对诸多变数,命运未知,心情复杂。
在清朝的河源,有钱人家或者中产家庭结婚时,都按照老规矩来办。男方家里一般会准备红色的大轿子两顶,大小乐队各一个,还有金牌、彩色的旗子、伞和铜鼓等物品。新郎坐轿子亲自去新娘家接亲,用鹅代替大雁(从春秋时期开始,送彩礼的仪式就需要送大雁)。仪式结束后,就和新人一起坐轿子回家。举行合婚仪式的时候,两个人先拜蜡烛,然后夫妻俩互相行四次大礼。第二天早上,夫妻俩到祖先的牌位前一起拜祖先。男方和女方家庭各需聘请两位礼生,比如文武生员,要求是已婚夫妇才能担任。被选中的礼生负责为新郎佩戴红簪和鲜花,并点燃蜡烛。这种仪式仅在河源城及其周边区域存在,其他地方较为少见。随着民国时代的到来,科举制度被废除,生员不再担任礼生,这项习俗也随之消失。这种迎亲仪式,只在附城和近郊地区流行,远方地区几乎不见。自入民国后,此风全废,迎娶仪式概从简略。
办喜事的家庭,需要准备宴席,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这称为“拦门”,凡是和新娘关系密切的亲友都会到场。按照旧时的规矩,新郎要亲自去接亲,女方家的人们虽然会戏弄新人和新郎,但也不会过分胡闹,以免耽误了吉时。民国初期,强行拦阻新娘的习俗愈发严重,许多年轻女子聚集在新房外,不断阻挠新娘出门,导致帮忙扶轿的年长妇女无法施展,只好请有声望的长辈或力气大的人出面呵斥、破门,新娘才能最终离开。这种风气不分富贵人家,普遍存在。
如今在河源,那道门拦习俗依然存在,新娘即将出嫁时,伴娘和女性亲友们会将新房牢牢锁住,迎亲的新郎带着随从们不断敲门,往门缝里塞红包,好不容易把门打开,新郎又得去寻找藏在房中不易发现的新娘那双红色高跟鞋,男女双方亲友们各自排成一排,场面十分喧闹,增添了乐趣,却也不耽误婚事吉时。
民国时期河源地区中等家庭,在取消迎亲旧俗之后,结婚仪式上只用一辆大轿,一套鼓乐,一副灯笼,四面彩旗,两面金牌,牌上仅写“某府迎亲”四个字。所有古代的各种头衔都不再标注,新郎会佩戴红簪花,点燃蜡烛,新婚夫妇会行合拜之礼,互相行对拜之礼,还会去拜见祖先等,这些礼仪都依照旧时规矩进行,并且一直延续到上、中、下各个社会阶层。
富裕人家迎娶新娘开销巨大,所用的花轿、乐队等,根据路程长短,人工成本各不相同。给新娘家的聘礼包括丝绸、布料、贵重金属饰品,以及装着猪肉、鸡肉、酒、乌贼、红心咸鸭蛋等物品的礼箱,乡下地区称为竹篮。
女方家筹备婚礼时支出较大,男方赠送的财物多为一次性消耗品,唯有彩礼才用于婚礼本身。一旦市场物价飞涨,所有陪嫁的布匹、衣物、首饰等物品,仅靠少量彩礼根本无法覆盖开销。经济条件宽裕的家庭,有时还会额外赠送耕牛、生猪给新女婿,或者购置婢女一同送过去,这样花费会更大。
家境稍有改善的,担忧儿子成年后难以成家,便会在条件相当的家里挑选一个女孩,支付相应的彩礼接回自己身边抚养,等她长大成人,再举行一个极其简单的仪式,让儿子与她结为夫妻。迎娶幼女时没有大轿仪仗、鼓乐喧天及各种铺张场面,仅请一个已婚的中年妇女步行前往女方家中,将小女儿背到男方家,当时仅放三声响亮的电光炮,或燃放一卷鞭炮来迎接她。家境贫寒的男子,除了娶童养媳外,大多选择迎娶再婚的女子。嫁女的费用通常高于娶妻的花销,因此贫困家庭也常愿意早早将女儿嫁出去。这种现象多见于农村社会底层家庭,中上等家庭也有,但在河源城区却极为少见。
民国时期河源地区举办婚宴,即便非常节俭,也必定使用九大簋,宴席上的菜肴里经常能见到海参,《广东民政公报》1928年第五期刊登了相关内容。
一般而言,传统婚嫁流程通常包含六项主要环节,每一环节又细分多个步骤。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之前,河源地区的婚姻习俗也遵循这些繁复步骤,下面简单说明其中内容:
求婚通常由男方家庭发起,委托媒人带着记录男子出生年月日信息的“生辰八字”文书,前往女方家中进行会面,目的是为了索要对方的生辰八字文书。
询问姓名:男方把两家交换的生辰八字交给算命先生,请他推算两个人命理是否匹配。
纳吉表示男女双方生辰八字匹配,双方家长都表示认可之后,男方家长会安排人陪同媒人一起去女方家中,仔细观察女孩的外貌和言行举止,如果觉得符合心意,男方就要向女方送上金银首饰作为订婚的定礼,这样就正式定下婚事,女方也会回赠一些价值较高的物品,男方同时要送给女方酒、鸡、猪肉以及海味,比如乌贼、虾米、干贝和蚝豉等。
纳征:订婚后,男方择吉日到女方行聘,送礼金,送过门的酒菜。
迎娶日期确定之后,男方会委派专人告知女方,双方共同商议女子出阁的各项事宜,包括所需准备的酒食物品、女方家迎亲的礼金数额、陪送的财产、随行护送的人员数量等,以便男方家庭提前做好相应的安排。
迎亲仪式上,男方前来提亲,女方准备离家,环节十分复杂。其中,哭嫁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轻啼湿红粉,微睇转横波 旧时哭嫁习俗渐渐绝迹
当地各个区域都保留着哭嫁的习俗。女孩自幼就要学习哭嫁曲,在准备婚宴时便开始练习。出嫁当天达到顶点,新娘要依次向祖先灵位、父母、兄弟姐妹、嫂嫂婶婶等哭别,内容极为丰富,上轿前还需连续哭上数日。现引述几首东源木京地区的哭嫁歌词(邱悦义、刘志平《东源县木京村传统社会与民俗》):
哭母亲
人家有钱养大女,如同古井养金鱼。
我妈无钱养大我,如同养只过槽猪。
走出街头去打价,便宜贵贱卖了其(她)。
哭阿姑
阿姑米姐金脚未曾到过我兰坊,脚踏兰坊回去大吉又大昌。
阿姑米姐金脚未曾到过我幸地,脚踏兰地回去大吉又大利。
哭上轿
一脚踢破烂轿门,踢烂轿门阿哥老弟中状元。
一脚踢破烂轿督(底),踢破轿督我爷(父亲)起(建)大屋。
河源地区的哭嫁歌多采用七个字一句的格式,以表达对亲人的感激之情,例如在哭诉养育之恩时,歌词写道:父母抚养我十八载,折算成日达六万五,父母疼爱我无以计,今日怎报养育情。又比如在告别父母时,歌词唱道:今日女儿要远行,嫁入他人家不易河源婚姻调查取证,公婆虽好非本家,难及父母养育恩。(苏瑞国《客家古邑河源》)
和平县热水镇北联村河东片有个叫兴隆镇的地方,那里有一座明末清初建成的客家围龙屋。兴隆镇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传统婚礼仪式,2005年正月十六日,凤凰卫视《正月里走访客家源》节目组特地前往兴隆镇,完整拍摄了当地“哭嫁”的风俗全过程,把这个习俗介绍给了全世界的人,因此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离开养育自己的双亲,告别相伴长大的兄弟姐妹,走进一个陌生的家庭,当时的女子感到不安,哭泣是很常见的行为。有人考察了北联村部分婚姻情形,了解到客家女性在封建社会地位低下,她们结合方式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被男方家庭抱走作为儿媳,这种习俗称为“童养媳”;另一种是女子年满十六七岁达到婚配年龄时,无法自主挑选配偶,完全由家中长辈和媒人安排,她们所选的对象未必是心仪之人,也可能是自己不中意的人选。或者她心里已经有人了却不能和他在一起?她们无力反抗这种习俗河源正规婚外情调查,心里自然有很多难受,对于成为妻子后的日子,又感到十分困惑和不安,在结婚当天把心里的难受、不快和害怕,借着“欢乐”的场合痛快地表达出来。
客家女儿唱哭嫁曲,展现了她们内心的丰富情感,这可是客家人珍贵的传统习俗。如今社会不断进步,客家女性的政治身份和社会身份都显著增强,“哭嫁”这种风俗慢慢被人淡忘。就是在兴隆镇,十多年前会唱哭嫁曲的女性也仅剩两三位,而且都是年迈力衰的老妇人。这令人感到伤感的哭嫁曲,曾经吸引了一些民俗研究者关注,并且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重视。
迎亲队伍抵达家族祠堂入口处,新郎走上前,掀开轿帘,新娘从轿中走出,由伴娘搀扶着跃过燃烧的柴堆。一位育有子女的中年女性手持米筛,吟唱着吉祥的曲调,新娘在歌声里趟过米筛。接着,前往祠堂行礼,依次向天地及双亲叩拜,新婚夫妇互致礼节,然后送入新房。新房之中,随嫁的弟弟开启“仔笼”锁,同样吟唱祝福之词,并在歌声中铺展新床的床单被套等陈设。
婚礼仪式上,新郎与新娘一同现身,逐桌向宾客敬酒,家中长辈及新郎的舅舅需居于主位。新房内嬉戏时,众人常设下一些趣味考验,以活跃现场气氛,戏弄新人。
婚礼结束后,结为夫妇的二人,便开始了人生一段新的征程。
举案人何往,旌闾事更尊
节烈妇女的无我生活
新婚燕尔,倘若琴瑟和鸣直至白头,便是美满,倘若男子半途弃世离世,女子未即刻随夫赴死的,多半仍居于夫家,竭力扮演媳妇、母亲、嫂嫂的角色,尽心管理家中事务,却鲜少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其中最为刚毅的,会被当地读书之人载入史册,或上报上级予以表彰,或在各处县志中留下姓名。被载入县志的女子,大多为青春年少便守寡终生独居的。同治年间的《河源县志》中,《人物志·节烈》部分篇幅很长,将近20页,内容从宋代文天祥的两个女儿寻找父亲开始,一直延续到元明清时期,但宋元部分只是点缀,仅有2组3人,而明清时期被详细记载的“节烈”女性数量众多,她们之中有多少是真心自愿,又有多少是被迫为之呢?
其中河源侦探社,有守寡数十年的,也有独自养育遗腹子的,还有夫亡后毁容勉强存活的,更有一位17岁被盗贼抢走后跳崖而亡的,有夫君离世后殉葬的,有夫君去世后专门侍奉公婆的,有将儿子培养成才并使其担任官职的,也能因此传承姓氏,建立牌坊表彰,死后将姓名载入节孝祠,比如康禾叶氏,她育有一子,其子官至州同,她本人又恰好寿终正寝,92岁才离世,所以河源上城特意为她树立了节孝牌坊。
获得牌坊或木牌的寡妇确实很多,可是庄子曾言,是要成为庙宇里被供奉的乌龟甲骨,还是做自由自在在泥地上爬行的乌龟呢?后来宋明时期的儒家学者,借用了庄子所说的“天理”一词,要求人们“保存天理、消灭人欲”“宁死不屈,不失贞节”,经过长时间的灌输教育,或许就算损害身体也心甘情愿。
清朝统治者进入中原地区后,认为这种制度非常理想,完全照搬过来实施,目的是抚恤后代,表彰门庭,以此鼓励社会风气,相关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第六卷。到了清朝末期,朝廷又对这类家庭给予额外优待,除了政府出资为其建立牌坊外,还会发放粮食进行救济,这一规定记载在光绪年间的《大清会典事例》第四百零三卷中。
还她自主与自由
民国时改良婚嫁制度
女孩年方十五,便常被许配他人家,这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颇为普遍。当时河源一带,女方家索要的彩礼往往极为丰厚,男方家提供的嫁妆也需同样可观,双方讨价还价,逐渐演变成惯例,风气积习难改,以至于娶妻所需花费常常高达数千两银子。那个时期,清贫百姓的生计十分艰难,谈到婚嫁之事,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有人因为迎娶妻室而耗尽家财,沦落到街头行乞;也有人因为彩礼费用太贵,最终选择终身不婚配,导致许多男子和女子无人匹配,破坏了社会常理。
当时,民国二十四年,河源县参议会召开全县性会议,建议改进当地婚嫁中的不良风气,制定了八项措施,随后致函河源县政府,要求将婚嫁仪式的改良规范发布为官方告示,并指示各区的乡公所依照规定执行。
强调延迟婚龄的重要性,男性必须年满十八岁,女性必须年满十六岁,家长才能安排婚事,否则会出现诸多问题,比如过早结合带来的麻烦,以及随之而来的离婚或解除婚约的情况。
可以自主选择伴侣。长辈为晚辈安排婚姻,必须获得双方当事人许可,以防止包办婚姻的弊端。倘若年轻人已经成年,能够独立生活,只要他们彼此愿意,长辈就应当准许他们自行缔结婚姻关系。
关于降低彩礼数额和嫁妆标准,有几项规定,是针对那些涉及下聘、完聘、择定婚期等环节的
男方将聘书及礼物首饰等送到女方家中,女方则以礼帖和信物回应,例如首饰等,所有宴席食品点心等开销,全部不再支付,订婚礼品总额不超过十银元。
聘礼总额不能超过一百银元,嫁妆由女方家庭准备,假如男方或女方提出额外要求,则处以低于百银元的罚款,罚金的一半奖励举报者,另一半划归区乡公所使用。
迎娶之家,酌备礼物送女家,至多不得超过20银元河源婚姻调查取证,以资节省。
对于节省招待、不多收贺礼也有规定:凡是结婚嫁娶,以不去宴请、不送贺礼为准,如果主人要宴请宾客,需先发请柬,所收贺礼总额不超过1银元。
婚宴场所,招待来宾适宜准备些茶水点心,也可以适当安排酒席,不过每桌的消费不能超过三块银元。
离婚和再婚的权利也有明确说明:寡妇选择再婚或者不再婚,完全由本人决定,夫家或者娘家亲属不能强迫她守寡,也不得逼迫她改嫁。对于选择改嫁的女性,需要向原夫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出法定标准,相关政府部门将对此进行处罚。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婚姻或者抢亲行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受害人或其家人可以向当地政府机构举报,区乡公所将立即调查核实,并将违法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广东参议会月刊》,1935年第六期)
这项允许夫妻分开、不再归属夫家的政策,极大地赋予了婚姻生活不美满的女性自主权。1948年10月,《河源正义日报》发布了一则“脱离夫家联系公告”,来自番禺的莫四女,由于丈夫邝黄苟离世,母子俩生活艰难,为了能够自主活动,特意登报说明与夫家断绝关系。从此她摆脱了繁重的夫家束缚,获得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也看到了改善生存状况的希望。
1930年时候起,河源地方开始出现不少自主选择伴侣结婚的年轻人,1939年9月,当地为了改进婚礼形式,同时倡导节省开支,特地组织了一次集体结婚活动。
(转载 2022年3月6日 河源日报河源史志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