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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律师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天数及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2-08-15 20:42

深圳劳动律师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天数及工资标准很多朋友甚至非劳动法专业人士都不太了解女员工的产假天数和产假工资。本所律师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深圳市各级法院的审判实践,研究了全市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和工资支付标准。本文将在下文详细说明产假天数和产假工资的构成。

第 1 章产假天数

一、法律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假;难产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就有 15 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享受42天产假。

2、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修订)第三十条对依法依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工资在指定假期支付,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励。

3、《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24日修订)(深圳市法制办于2016年11月9日开放征求意见,废止该条例)第三十五条 员工实施晚产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假期待遇外,女方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结论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目前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天数如下未能成功制作

1、怀孕4个月前流产,产假天数:15天;

2、怀孕4个月后流产,产假天数:42天。

顺利生产

1、正常休假天数为:98天+80天+15天=193天;

2、难产(包括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193+15天=208天;

3、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将增加 15 天的产假。

(三)趋势

鉴于《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程序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尚未获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暂时没有废除。规定一旦通过,深圳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将与广东省其他地区保持一致,不再额外增加深圳福田律师,即正常情况下的产假天数为178天。

第二章产假工资

一、法律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分娩、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解雇、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工资标准由雇主支付。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支付给劳动者的下列费用不视为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标准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正常劳动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下列项目:支付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金、半年奖金、年终奖金、年终双薪,以及按季、半年、半年结算的业务佣金,和按年计算;无固定支付期限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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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休假的,视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指引》及精神100三、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平均工资(含12年加班工资)计算发放。产假前几个月。28、第103条是关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未明确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否包括加班费,但该条规定:社会保险部门应当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为准,按照一般理解,女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应包括加班费。为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参加保险而受到不利影响,防止出现用人单位不为女性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女员工反而从中受益,这些裁判指南指的是“女员工的劳动”。 《保障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部门支付的生育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生育津贴还应当包括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