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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下,对控告的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动机进行说明和反驳
发布时间:2021-09-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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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图静安区律师

(请注明询价来自丽图)

区域:上海-静安区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针对以上问题,现答复如下,对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指控动机进行说明和反驳,然后立即进行。

其次。根据司法实践,事实上,法官在文书副本正式送达前的预审阶段就已经告知被告,被告可以在审判过程中享有法律赋予的辩护权。 “这是为了重申被告人在法庭上以审判长的身份公开辩护的权利。你可以利用自己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辩护权关于如下,对控告的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动机进行说明和反驳,以书面形式或心理准备的形式直接在法庭上进行辩护。”以及当时犯下的罪行。目的、减轻和免除对自己的惩罚

首先。这也是被告人辩护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被告人知道自己有权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根据刑事诉讼法通则的精神,这包括其辩护权、犯罪动机、目的和主要情况。为证明与原告的不一致,以达到从轻,被告在知道自己享有辩护权后,如果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表达能力不能充分行使法院授予的辩护权法律。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②虽然没有明确告知被告人可以行使辩护权,但该权利的行使可以以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开庭时,审判长……告知被告人有辩护权。再一次。开庭十天前就被群众知道了。也就是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后……应当在开庭十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簿册副本送达被告人。未指定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指定辩护人,或者在必要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