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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在线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6 10:05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评选2020-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承包商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者

深圳市教育局

二、选定内容

我局2020-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依托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为我局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项目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一)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对我局编制的重要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协助我局起草、修改、审查拟出具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必要时,出席我局及相关直属单位的相关会议,参与相关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五)协助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并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六)协助我局开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政府采购法律事务,全程跟踪,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七)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期间深圳律师电话,派工作人员(必须是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并取得法律专业资格)到我局提供服务;

(八)我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法律工作。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如诉讼仲裁案件、重大事项或议题等,服务周期较长,责任较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不计入常年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三、服务方法

(一)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驻我局工作人员应到我局政策法规处工作,开展相关工作。

(二)专项法律事务项目可由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应根据项目情况安排机构内公认的行业专家与原工作团队一起提供服务。常年法律顾问为不得担任我局冲突方律师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如有其他不适合承担特殊法律服务的情况,我局有权另选律师。

四、申报代理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须提供该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章);

(二)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不得分包、分包。

(四)项目组由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应熟悉教育领域的法律业务。此外,律师事务所一旦中标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其组成的工作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更换。我要求更换。

五、服务费

服务费控制在50万元(含此金额)以内深圳刑事律师,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六、选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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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公告。我局于2020年6月24日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了评选公告。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机构须于2020年7月6日17:00前向我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内的遴选材料(一式六份,复印件请附上申报表)机构公章,报送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项目申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

3.参加评选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参加律师事务所评选的团队成员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参与涉及政府法律顾问、教育管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采购等业务和业绩领域的律所评选;

6.其他能够说明参与律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材料。

(三)资格预审。我局将对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四)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审,并确定预选的初步名单。无异议公布后,我局将与入围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七、合作期限

一年。